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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19 10:16:57.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泰中行字[2014]46号

 

泰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式

1、学校实行教职工影像考勤坐班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为落实好上级规定,学校实行教职工影像考勤制度,全校的考勤工作由督导室负总责;各考勤单位(各学部、级部为一个独立考勤单位,相关处室按照办公地点相近原则组成一个考勤单位)负责组织本考勤单位的日常考勤工作。督导室对各考勤单位的考勤情况统一汇总、统一反馈、统一提交学校。

上班、下班考勤时间段由各处室、学部、级部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提出初步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由督导室备案以便于审核统计。

学校和各处室、学部、级部召集的会议均实行会票考勤、签到考勤或点名考勤制度。

2、考勤项目。主要包括:迟到、早退、旷工、旷课、旷会;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病假、事假;公假(学校安排或同意的进修培训、考察学习、外出参加会议等)。晚于上班考勤时间段上限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考勤时间段下限的视为早退,半天未到影像考勤仪考勤又未请假的视为旷工;请假未被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或虽然出勤但未考勤或不服从组织安排任务者,视为旷工。旷课、旷会的情况由各处室、学部、级部负责检查、记录、汇总、上报。

3、教职工应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教职工请假、销假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督导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考勤员,负责全校的影像考勤统计工作。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每个教职工的日常出勤记录工作,考勤员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将全校上一周的影像考勤记录单(由考勤仪输出)和考勤周报表各打印、制作一式两份,一份由督导室备案、一份提交学校办公会议通报。教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影像考勤的,事后须履行补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影像考勤的,均视为缺勤。

二、请假程序

1、申请:由请假人到所在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双联单)。

2、审批: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工作的,由所在处室、学部、级部主任批准;多于半天少于两天(含两天)的由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长批准(特殊时期,如:高考、中考、期中、期末及上级安排的考试等大型考试期间需经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经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和分管校长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教师请假,由学部、级部安排教师代课,个人不准私自调课、代课。职工请假,由处室主任安排其他职工接替工作。请假审批、签字手续为:个人填写请假条—处室(学部、级部)主任批准、签字—分管(包年级)校长批准、签字—校长批准、签字(按请假天数根据批准权限签字)

3、备案:请假被批准后,请假人将请假条(学校统一制作的双联单)一联交处室、学部、级部主任留存;另一联交督导室备案(投递到东院北教学楼一楼督导室信箱即可),未能及时到督导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4、销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及时向所在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处和督导室销假。未及时续假、销假超出时间视为旷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5、补假:教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校办理请假手续的,根据拟请假期限应事先报告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和分管(包年级)校长、校长,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能及时补假,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6、临时补假:教职工因特殊原因(如会议拖延晚点、临时外出参加会议、临时外出公干、处理突发事件等)不能按时影像考勤的,事后须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当事人书面说明原由,由所在处室、学部、级部主任签字确认,主任由分管(包年级)校长签字确认,副校级领导由校长签字确认,须当事人交督导室备案(投递到东院北教学楼一楼督导室信箱即可),未能及时办理临时补假手续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一次视为迟到或早退,半天缺勤视为旷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会议集体晚点未能按时考勤的,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办理集体临时补假手续。

三、假期期限

1、休假时间的计算方法:

事假、婚假、丧假、旷工的计算天数不含星期六、日和法定节假日,22个工作日为一个月;

病假批准的天数含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产假的天数含星期六、日和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2、婚假

教职工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结婚,原则上在寒暑假举行,特殊情况确需在工作日举行的,经批准给予婚假三天。

3、产假(计划生育假)

产假是指育龄妇女计划内生育按政策应享受的假期。

女教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可以提前休假十五天,提前休假天数算产假天数)。头胎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两个月。

女教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建议,给予十五天到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女教职工生育一胎后应主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带环),因长效措施失败怀孕而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一定时间假期,但视为病假。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三天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所需时间,另给予相应的路程假。教职工其他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按事假处理。

四、工资待遇及相关处理规定

工资是工作的报酬,依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除国家批准的带薪休假外,不做工作就不能得到工资报酬。

1、婚假  

 教职工婚假正常期限内,不计假。特殊情况,办理续假手续的按事假;未办理手续的按旷工。

2、丧假 

教职工丧假(含外地路程假)正常期限内,不计假。特殊情况,办理续假手续的按事假;未办理手续的按旷工。

3、产假

女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产假未满提前上班的给予适当奖励,提前上班时间内给予补贴。女教职工怀孕,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分娩的,其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由单位按相关包干规定报销,参保人员由保险机构报销。

备注:女教职工休婚假、产假必须先到工会办理请假手续,再到督导室备案。女教工生育医疗费报销由工会统一办理。

4、病假

病假1-5天,需持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医生病假建议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审批。

病假5天以上,需在校医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医陪同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并持医院诊断证明、医生病假建议单、药费单、住院证明等,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审批。

(1)病假在5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只发给档案工资。病假当年累计 10个工作日以上,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和年度全勤奖(即第十三个月工资或叫档案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而不超六个月的,根据国家规定,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只发给本人档案(不含工资中活的部分)工资的9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档案工资(不含工资中活的部分)照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只发给本人档案工资(不含工资中活的部分)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只发给本人档案工资(不含工资中活的部分)的80%。

(4)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5、事假

事假是指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急需的事情,个人申请并经批准的假期。

请事假3天至5天之内,每天扣发工资50元;5天以上每天扣发工资80元。事假当年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发工资100元并将取消一个年度内福利待遇及年度奖和各种评优、晋职、聘任资格,事假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假内不发工资并将取消一个年度内福利待遇及年度奖和各种评优、晋职、聘任资格。

6、公假

按程序批准的公假,不计假。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按旷工。

7、旷工、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 

教职工旷工,停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公式为:月工资除以22天工作日再乘以旷工天数),并给予以下处罚:教师旷课一节、职工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教师旷课两节、职工旷工一天,扣罚200元;教师旷课四节以上、职工旷工两天以上,每两节、每天扣罚300元,并取消年度奖金和各种评优资格;教职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者,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解聘(辞退)或作自动离职处理。

教职工会议,处室、学部、级部人员会议、学校批准的其他会议以及学校派出参加的各类会议,旷会一次扣50元,出现代签的双方各扣100元。教职工(以月为计数单位)非正当理由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扣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年度奖金和各种评优资格。 

8、续假与超假

休假期满,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由本人于假期期满前申请续假。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岗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学校批准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有关规定处理。

9、督导室每月月初汇总上一个月的考勤情况,并报学校办公室人事科。由学校办公室人事科在每月3号前按有关规定将扣款金额通知学校财务处。由学校财务处从当事人工资中扣款。学校以此作为教职工考评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

过去有关请假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2014年9月1日施行。

附件:1、各考勤单位影像考勤仪设置地点及责任单位

     2、各考勤单位影像考勤时间段

     3、泰山中学教职工请假条

 

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职工  考勤   制度                                山东省泰山中学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

共印36份

 

 

 

 

 

 

 

 

 

 

 

 

 

 

 

 

附件1: 各考勤单位影像考勤仪放置地点及管理责任人

1、影像机一,放置在学校办公室门口,由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负责校级领导、办公室、总务处东院人员、财务处所有教职工考勤。

2、影像机二,放置在教务处门口,由教务处主任负责管理,负责教务处、学工处、教科处、信息中心和督导室所有教职工考勤。

3、影像机三,放置在工会门口,由工会主席负责管理,负责工会、团委、党总支、总务处西院人员、安保处和体卫艺处所有教职工考勤。

4、影像机四,放置在小学部教育处门口,由小学部主任负责管理,负责学校小学部所有教职工考勤。

5、影像机五,放置在初中部综合办公室门口,由初中部主任负责管理,负责学校初中部所有教职工考勤。

6、影像机六,放置在国际部主任办公室门口,由国际部主任负责管理,负责国际部所有教职工考勤。

7、影像机七,放置在空乘部主任办公室门口,由空乘部主任负责管理,负责空乘部所有教职工考勤。

8、影像机八,放置在2012级1级部主任办公室门口,由2012级1级部主任负责管理,负责2012级1级部所有教职工考勤。

9、影像机九,放置在2012级2级部主任办公室门口,由2012级2级部主任负责管理,负责2012级2级部所有教职工考勤。

10、影像机十,放置在2013级部主任办公室门口,由2013级主任负责管理,负责2013级所有教职工考勤。

11、影像机十一,放置在2014级部主任办公室门口,由2014级主任负责管理,负责2014级所有教职工考勤。

  附件2:       各考勤单位影像考勤时间段

         时间  

单位

上午上班影像考勤时间段

上午下班影像考勤时间段

下午上班影像考勤时间段

下午下班影像时间段

办公室等

冬春季

7:30——8:00

11:30——11:50

13:50——14:10

17:20——17:40

夏秋季

7:30——8:00

11:30——11:50

14:20——14:40

17:50——18:10

教务处等

冬春季

7:30——8:00

11:30——11:50

13:50——14:10

17:20——17:40

夏秋季

7:30——8:00

11:30——11:50

14:20——14:40

17:50——18:10

工会等

冬春季

7:30——8:00

11:30——11:50

13:50——14:10

17:20——17:40

夏秋季

7:30——8:00

11:30——11:50

14:20——14:40

17:50——18:10

小学部

冬春季

7:20——8:00

11:20——12:00

13:50——14:30

17:00——17:40

夏秋季

7:20——8:00

11:20——12:00

14:00——14:40

17:00——17:40

初中部

冬春季

7:30——8:10

11:30——12:00

13:40——14:10

17:00——17:30

夏秋季

7:30——8:10

11:30——12:00

14:10——14:40

17:20——17:50

国际部

冬春季

7:30——8:00

11:10——11:40

13:40——14:10

17:10——17:40

夏秋季

7:30——8:00

11:10——11:40

14:10——14:40

17:40——18:10

空乘部

冬春季

7:30——8:00

11:10——11:40

13:40——14:10

17:10——17:40

夏秋季

7:30——8:00

11:10——11:40

14:10——14:40

17:40——18:10

12级1

冬春季

7:40——8:10

11:20——11:50

13:40——14:10

17:10——17:40

夏秋季

7:40——8:10

11:20——11:50

14:10——14:40

17:40——18:10

12级2

冬春季

7:40——8:10

11:20——11:50

13:40——14:10

17:10——17:40

夏秋季

7:40——8:10

11:20——11:50

14:10——14:40

17:40——18:10

13级

冬春季

7:30——8:00

11:10——11:40

13:40——14:10

17:10——17:40

夏秋季

7:30——8:00

11:10——11:40

14:10——14:40

17:40——18:10

14级

冬春季

7:40——8:10

11:20——11:50

13:40——14:10

17:10——17:40

夏秋季

7:40——8:10

11:20——11:50

14:10——14:40

17:40——18:10

说明:早晨班主任和自习辅导教师的到位时间由各级部、学部规定。

 

 

 

 

 

 

 

 

 

 

 

 

 

 

 

 

 

 

附件3、

泰山中学教职工请假条(督导室留存)

编号:

请假人

 

请假

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事  由

 

处  室

级  部

主  任

意见:

 

 

签字:

分管

(包年级)校长

意见:

 

 

签字:

 

 

意见:

 

 

签字:

是否按

时销假

 

 

 

 

泰山中学教职工请假条(处室、学部、级部留存)

 

编号:

请假人

 

请假

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事  由

 

处  室

级  部

主  任

意见:

 

 

签字:

分管

(包年级)校长

意见:

 

 

签字:

 

 

意见:

 

 

签字:

是否按

时销假

 

请假手续:

1、请假人先到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处填写此表。

2、半天以内不影响工作的,由主任批准,多于半天小于两天(含两天)的由分管(包年级)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由学部、级部主任安排教师代课,个人不准私自调课、代课。职工请假,由处室主任安排其他职工接替工作。

3、请假批准、签字手续为:

个人填写请假条——处室(学部、级部)主任批准、签字——分管(包年级)校长批准、签字——校长批准、签字(按请假天数根据签字权限签字)——备案。

4、请假批准后,请假人凭请假条双联单到所在处室(学部、级部)主任处和督导室备案(投递到东院北教学楼一楼督导室信箱即可)。督导室考勤员于每周一上午十点前汇总并将汇总情况提交学校办公会,作为统计、审核教职工工作量、考评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5、请假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处室(级部)和督导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