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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山中学“星级班级”量化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0 15:34:02.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admin

山东省泰山中学“星级班级”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班集体的良好文明行为习惯,加强班级建设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形成各班争优创先的良好局面,促进学生管理工作化、制度化,提高班主任班级管理水平,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星级班级”评比活动,并作为今后常规性工作开展,在原有《班级量化考核方案》(泰中行字[2016]64号)基础上修订星级班级量化考核评比方案。

二、评比办法及内容

星级班级的评比,每周从卫生、仪容仪表、纪律、宿舍、班会、升旗、静校、广播操等方面进行考核。以政教处团委、级部学部日常量化考核分为基础,结合教务处、总务处、信息处、安保处等部门的考核,将学生的主要活动纳入评比范围、采用量化考核方法,评出星级班级。以班级每月量化得分为依据,按照10%15%25%比例评定出五星班级、四星班级、三星班级。班集体被学校批准命名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在教室门口悬挂“星级班级”标牌。授予星级班级的班主任,学校将在评先评优、评优树先上优先考虑。

三、评比细则

第一部分:日常量化考核

1、卫生方面(教室内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

级部在每周一大扫除及日常卫生打扫后根据《泰山中学卫生检查评比细则》(附件1)随时检查各班打扫情况,实行减分制度,每周检查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月卫生得分。

2、仪容仪表

学校值班领导、政教处团委、级部学部、学生会纪检部不定期进班抽查,实行减分制度。

1)衣着得体、整洁、朴素大方,服装款式符合中学生身份,不穿奇装异服。违者减5/人次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减10/人次。

2)男生不得烫发、染发(黑色除外),不得剃光头、留怪异发型、胡须,不得喷涂发胶等用品,发长不超过5厘米(后发长不得触及衣领或超过耳垂3厘米),鬓角发际不得超过耳廓内线的二分之一。

女生不得烫发、染发(黑色除外),不得喷涂发胶等用品,刘海不得过眉,不留碎发,发长过肩时须将头发扎起,不得披肩散发。

违者减5/人次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减10/人次。

3)学生不得纹身,非演出及专业训练需要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与中学生身份不相符的饰品。违者减5/人次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减10/人次。

4)学生非演出及专业训练需要不得穿高跟鞋,不得穿拖鞋进校园。违者减5/人次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减10/人次。

5)未按规定穿着校服、佩戴班牌的,减5/人次。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酌情减5-10/人次。

3、纪律方面

视违纪情况分别减分。

1)纠集人员滋事,打架斗殴的,减10/人次。

2)男女生交往过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减10/人次。

3)偷盗、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校园欺凌等不法行为的,减10/人次。

4)态度蛮横顶撞教师等管理人员的,减10/人次。

5)吸烟、饮酒的,减10/人次。

6)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的,减10/人次。

7)旷课、旷宿、迟到、早退、逃课闲逛的,减10/人次。

8)携带、使用、私藏违禁物品的,减10/人次。

9)涉足未成年人禁入的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的,减10/人次。

10)在互联网等载体上发表、散播不良言论的,减10/人次。

11)骑行电动车不能载人,须戴头盔,违者减10/人次。

12)放学后在校门口逗留、聚集、乱串校园的,减10/人次。

13)车辆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减10/人次。

14)不服从管理、顶撞教职工且态度恶劣的,减40/人次。

15)辱骂、殴打教职工或利用其它手段报复,学生家长或亲属纠集人员来校滋事的,减40/人次。

16)其他违纪情形酌情减分。

4、宿舍方面

1)管理成绩突出的,加1

2)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的,加1-5/

3)处置突发事件中,组织有力、表现突出的,加1-5/

4)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加1-5/

5)志愿服务、公共环境卫生清理情况的,加0-3/

6)卫生大扫除较好的,加0-2/

7)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加2/寝室/

8)校园欺凌的,减10/人次

9)偷盗、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减10/人次

10)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减10/人次

11)不服从管理的,减10/人次

12)态度蛮横、顶撞、辱骂、报复、殴打管理人员的,减10-40/人次

13)拒绝、消极应付检查的,减3/人次

14)吸烟、饮酒的,减10/人次

15)不按规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串宿的,减2-10/人次

16)晚休旷宿、私自容留他人住宿的,减10/人次

17)午休旷宿的,减3/人次

18)晚归、滞留宿舍的,减2/人次

19)进入异性宿舍的,减10/人次

20)携带火种、违禁物品、危险物品、易燃物品、健身器材、娱乐器材等与住宿生活无关的物品的,减5/人次

21)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违章电器 的,减10/人次

22)损坏公物(含乱涂乱画)的,减3/人次

23)向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杂物的,减8/人次

24)不按时就寝、破坏宿舍正常秩序、影响他人休息、污言秽语的,减3/人次

25)饲养宠物的,减3/人次

26)伪造请假手续、冒充班主任签名或以其他手段获取个人利益的,减10/人次

27)在宿舍内食用异味过重的食品的,减1/人次

28)不注重个人卫生,宿舍内异味较大的,减1/人次

29)床铺不整洁、床上用品不按规定叠放的,减1/

30)书桌物品摆放不整洁的,减1/

31)橱柜物品不按规定摆放的,减1/

32)洗漱用具摆放不到位的,减1/

33)蚊帐不按规定悬挂的,减1/

34)洗涤衣物不在规定位置悬挂的,减1/

35)宿舍卫生不按规定清理的,减1/

36)卫生间不按规定清理的,减1/

37)其他违纪、违规情形的,酌情减分

38)班主任每周至少在晚自习后到宿舍检查督导学生就寝至少一次,了解住宿生情况,时间不低于15分钟。以登记、监控为准。未完成的,减2/

39)未使用规定程序请假,经电话联系班主任核实情况属实的,减3/

40)未使用规定程序请假,电话联系班主任未接等情形的,减5/

41)在宿舍内有打扑克、下棋等与学习、住宿无关的事情,减5/

42)其他违纪情形酌情减分。

5、班会

每次5分。按照学校、级部学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召开主题班会,政教处团委负责检查考核。

6、升国旗仪式

1)根据各班650准时到操场集合情况、升国旗期间纪律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2)申请国旗下演讲的班级、个人,根据演讲效果赋予一定分值,加分上限5分。

7、静校、封校

1)静校:学校值班领导、政教处团委、级部学部负责检查,静校期间在校园内闲逛者及在操场进行体育活动者,减5/人次,不服从管理者10/人次。

2)封校:下午封校期间,有购买外卖、请假不规范等违规情形的,减5/人次。

8、广播操、跑操

基础分30分。由学生会负责检查记分、跟操、记录人数,政教处团委、级部负责考察考核。

1)集合(2分)

2)跑操、做操质量(8分)

3)解散(2分)

4)服装(5分)

5)人数(10分)

6)班主任跟操(3分)

7)其他

·跑操期间,无正当事由学生不得在校园及楼道内随意闲逛,违者2/人次,直接在总分中减除。

·遇有变故时,应及时告知级部德育主任,由级部做出相应调整安排。

·早操量化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团委日常量化考核

 考核细则见附件2《泰山中学团支部量化考核细则》

(三)学习质量考核(基础分20分)

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大型考试后,由级部、学部负责成绩分析的主任根据各班学生成绩情况给各班赋分,上限20分。有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违纪行为的,赋分为零。

(四)体卫艺处日常量化考核(上限10分)

第二部分、学期量化考核

1、社会实践报告

加分上限5分,列入每学期第一个月考核。

每学期开学时,各班将假期社会实践报告交至政教处团委,根据上交数量、质量及社会实践开展情况赋分。

2、《班级日志》记录情况

加分上限5分,列入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考核。

每学期最后一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本学期的《班级日志》交至政教处团委,根据记录赋分。

3、班级文化建设

加分上限5分,列入检查当月考核。

政教处团委、级部不定期普查或抽查班级文化建设,根据评比情况赋分。

4、班主任工作手册

加分上限10分,列入当月考核。

政教处团委抽查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记录情况,根据记录情况赋分。

第三部分、奖励及加分

1、受到政府、社会表彰奖励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并根据实际情况记入本班量化成绩,上限5分。

2、参加学校的各类德育活动,根据活动完成情况酌情加分,上限5分。

3、校外比赛根据比赛级别及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4、经学校批准的其他项目,酌情赋分。